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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科诊疗过错致产妇重伤,代理当事人获赔近 300 万医疗损害胜诉案

发布者:张金荣律师 时间:2026年06月08日 12人看过举报

律师观点分析

一、案情简介

委托人王女士(化名)于 2018 年 4 月前往北京 A 妇幼医院(化名)待产,足月分娩过程中突发产后大出血,医方救治过程存在多处诊疗过错,未重视产妇高危出血风险、产前漏做关键凝血检查、疑似羊水栓塞后救治用药及抢救时机延误,心跳骤停后未实施脑保护治疗。最终王女士被切除子宫,遗留缺血缺氧性脑病、希恩综合征等多重后遗症,肢体行动、进食自理能力丧失,构成多重伤残且终身完全护理依赖。 王女士与院方就赔偿协商无果后,委托我方律师团队提起医疗损害民事诉讼,起诉初期仅主张部分精神损害赔偿,后续鉴定完毕后完善全部索赔诉求。

二、办案经过

1.取证梳理阶段:接受委托后,全面整理历年住院病历、历次诊疗票据、多院康复就诊记录、用工及亲属户籍抚养材料,梳理医方诊疗违规细节,固定全部损害事实证据。

2.司法鉴定推进:向受理法院申请医疗损害司法鉴定,协助选定正规司法鉴定机构,整理鉴定陈述意见,逐一列明医院四项诊疗过错,围绕高危产妇监护、术前检查、羊水栓塞急救、脑复苏措施缺失等关键点论证过错与损害的因果关系。鉴定最终确认:医院诊疗存在过错,过错系患者伤残损害的主要原因,同时明确多重伤残等级、全护理依赖、误工期与营养期评定结论。

3.庭审抗辩谈判:庭审中,院方对多项赔偿项目标准、责任赔付比例提出异议,仅同意按 70% 责任赔付;我方依托司法鉴定意见书、人身损害相关司法解释,逐项举证各项损失合理性,驳斥医院不合理抗辩,主张更高责任赔付比例。法院综合全案证据与鉴定结论,酌定院方承担 80% 赔偿责任。

4.损失核算质证:针对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残疾赔偿金、被扶养人生活费、20 年长期护理费等十余项赔偿项目,逐一核对票据与法律计算依据,剔除无法律依据的不合理主张,帮助法官核定各项合理损失金额。

三、案件结果

法院一审判决涉案医院按 80% 责任比例赔付各项经济损失,另行全额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、司法鉴定费用,合计赔付委托人近 300 万元;案件大部分诉讼费用由医院承担。委托人重大经济损失得到弥补,后续终身康复、护理费用获得法律赔付保障,本案顺利胜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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